Sunday, October 9, 2011

10/10/11

今天Doctor Law说
情侣嘛,好聚好散,
将来巧遇的时候就打声招呼
其实朋友也不是这样吗?
握不住的时候,只能Let Go .
Doctor Law也说
就像一条绳子,即使解开了
绳子绑过的地方已经没有办法像全新的那样直


错过了就没有办法回头
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已经不一致
所以就会越来越偏离

17岁,人生成长过程中最迷惘的阶段,
最爱做梦的阶段,
很清醒又很不清醒的阶段,
站在人生的分叉路口的阶段 .

I always wonder that ,
IF,
IF....
because we can't go back now .

珍惜吧,至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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